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房集团”)对“长房集团招标采购代理业务采购项目”进行库内公开比选,现发布公告,邀请库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房集团招标采购代理业务采购项目公开比选
2.招标采购代理工作内容:项目的全部招标采购代理业务,包括工程建设类、营销类等,具体代理任务在与业务需求单位签订的招标采购代理合同中明确。
3.本次比选范围:
长房•金宸府项目(郴州),投资金额约9亿元
4. 比选办法:合理最低价法,无法确定排序的,以抽签的方式进行排序。
5. 比选报价:本项目比选报价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上限按标准费率的100%确定,下限按标准费率的70%确定,比选报价高于采购人设置的上限值或低于采购人设置的下限值的,其比选报价作废标处理。
二、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单位须为长房集团招标采购代理库内单位,不接受库外单位报名。
2. 库内单位每年新增承接业务上限值为3个项目,若当年新增承接业务超过3个项目,则当年不再接受其参与比选。
3. 拟任招标采购代理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担任过3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及以上本单位专职人员。原则上在招标采购代理业务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进行调整,遵守长房集团及各级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并代表所在单位接受长房集团考核。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递交
1. 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 7 月22 日下午14:00 (北京时间)
2. 比选文件递交地点:长房集团8楼会议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98号新世纪大8楼),本次比选将于上述比选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比选。
3. 比选申请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公章的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4. 比选资料:拟任招标采购代理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比选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以上资料比选时请提供原件核查。
5. 比选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比选。
6.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五、监督部门
本次库内公开比选项目由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监督。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98号新世纪大厦
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0731-8296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