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59-65号103-2房门面房屋招租公告招租公告
  • 发布时间: 2022-09-30
  • 资产概况

    房屋地址

    坡子街59-65号103-2

    基本属性

    所在层数

    1

    设计用途

    商业

    租赁面积

              132.09   ㎡    

    实际使用性质

    商业

    房屋现状

     

    租赁状态

    该房为非空置状态,本次招租如非实际占有使用人竞得,须在我司腾空房屋后再签订租赁合同。

    配套、环境、

    交通、亮点

        

    位于坡子街核心地段,火宫殿对面,属于多条人流动线汇集处,商业价值很高.

         

    其他情况

    一、存在异产毗邻和公私合用情况;

    二、仅对公房部分132.09㎡进行招租,详见附图(红框部分除阴影外);

    三、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的,欢迎现场咨询。

    租赁条

     

    招租底价

    (竞价底价)

    首年   79070元/月

    竞价上限

      首年 158200 元/月         

    竞租

    增价幅度

    不低于1000元

    租赁保证金

    首年月租金的2倍

    租赁年限

    3年

    免租期

    15天

    租金支付方式

    季付

    租金递增方式

    从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长沙恒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

    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98号新世纪大厦11楼

    竞租说明

    承租条件

    承租市场类非住宅房屋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非集团和各下属单位在职员工以及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不能承租的其他职工和职工近亲属。

    竞租说明

    竞租报名

    报名时间

    2022年9月 30日至2022年10月20日16点(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人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表及相关资料至出租方审核,超过规定时间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陈先生

    咨询电话

    18817101179

    咨询时间

    9:00-17:00(工作日)

    咨询(单位)

    地址

    长沙恒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98号新世纪大厦11楼接洽室)

    竞租结果

    确认方式

    召开竞租会采用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采用多轮次书面报价的方式进行,期间竞价轮次不限,首轮报价不低于竞价底价,其后,每轮报价须高于上轮最高报价,且增加金额不低于每次增价幅度,直至达到竞价上限则熔断(如报价已接近竞价上限则不受增价幅度所限)。熔断后,将组织最后一次报价,其他竞租人可出价至竞价上限。每轮竞价期间,如竞租人未报价或违反报价规则,则以其上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竞价过程中,当出现多名竞租人报价相同且均不再加价或多名竞租人报价达到竞价上限时,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

    竞租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竞租会召开前,参与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承租人须按要求向出租方交纳竞租保证金,交纳竞租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承租人名称必须一致。
    1、保证金交纳金额158200元,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7日14:00 ;
    2、竞租结果公布后,竞得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按程序转为后续租赁保证金并补齐;其他未竞得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于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

    特别告知

    1、意向承租人在招租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人应自行对出租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资产的竞租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人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文本可至出租方处查询),一经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

    2、存在公私房合用情况,103-2公房东向与私房部分连通,西向与私房主占用公共通道自行搭建部分连通一并做商业使用,本次竞租标的仅为公房部分。

    3、该房为非空置状态,本次招租如非实际占有使用人竞得,待腾空房屋后再签订租赁合同交付房屋。

    4、招租成功后,该物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将所租赁的房屋转租、联营或交给第三方使用。

    监督单位及部门

    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

    0731-88390452